问题 | 离婚再结婚需要哪些手续,再婚登记的程序 |
释义 | 法律分析: 离婚再结婚所需要的手续大体上与结婚登记的手续是一样的,再婚登记的程序为:首先双方当事人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其次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本人无配偶的证明以及与对方没有血缘关系的声明等材料;最后由工作人员对其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之后发给结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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