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监事会表决制度的研究 |
释义 | 文章介绍了企业外部监督的形式以及监事会的职权和决议原则。监事会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且应遵行“一人一票”和“多数通过”原则。监事会的职权包括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等。文章还介绍了监事会决议瑕疵的两种情形,即决议的产生程序存在瑕疵和决议的内容存在瑕疵。内容瑕疵是决议不可逆转的缺陷,主要表现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规定。 法律分析 近年来,各地尝试了多种企业外部监督的形式,其中最常见的是外派监事。这种监督形式可以与企业内部的监督力量形成合力,从而很大程度上增强了企业的风险防控能力。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根据这一规定,监事会决议的表决应遵行两个原则:一是“一人一票”原则,即每个监事享有一人表决权;二是多数通过原则,即监事会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 监事会的职权包括: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以及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监事会决议瑕疵的两种情形包括:一是决议的产生程序存在瑕疵,例如会议召集程序和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二是决议的内容存在瑕疵,例如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 2、内容瑕疵。内容瑕疵与程序瑕疵相比其具有不可逆转性,被一些学者称之为“不可逆转的缺陷”,即不论公司采取何种补救措施均不得作出与此内容相同的决议。内容瑕疵主要表现为:决议内容违反民法、公司法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规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违反公司章程。它还可分为:股份有限公司决议瑕疵和有限责任公司决议瑕疵、股东大会决议瑕疵和董事会决议瑕疵、决议内容瑕疵和决议程序瑕疵、无效决议和可撤销决议等。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能给大家解答疑问。他们一天24小时在线,能随时为大家解答法律疑惑。 结语 企业外部监督的形式包括外派监事,这种监督形式可以与企业内部的监督力量形成合力,增强企业的风险防控能力。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且表决应遵行一人一票和多数通过原则。监事会的职权包括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等,而决议瑕疵包括决议的产生程序存在瑕疵和决议的内容存在瑕疵。内容瑕疵是决议瑕疵的一种,主要表现为决议内容违反基本原则和规定,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果遇到内容瑕疵,公司应采取补救措施,但如果补救措施无效,则不得作出与此内容相同的决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九条 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三节 董事会、经理 第一百零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本法第四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三节 董事会、经理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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