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担保人在以下情况可以不担责,具体如下: 1、一般担保的债权人未在担保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2、连带责任担保的债权人未要求担保人在担保期间承担担保责任; 3、担保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转让对保证人无效。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