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撤销期限一般为一年,撤销权人必须在规定期限内行使,否则撤销权消失。在合同保全中,撤销权的期限为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但从债务人行为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则消失。 法律分析 一年之内,可撤销合同的一般期限是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否则撤销权将消失。撤销权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行使撤销权,但具体期限有所不同。如果在可撤销合同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那么该撤销权就消失了;在合同保全中,如果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从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该撤销权将消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该内容由 梁万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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