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作者自身是著作权人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作者就是著作权人,但是委托作品的著作权人可以进行约定。作者去世之后,其继承人可以继承财产性质的著作权,此时继承人也可以称为著作权人。 一、法定许可有哪些情况 法定许可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的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外,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可以使用。 2、作品在报刊上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作为文摘、资料刊登。 3、录音制作人使用他人合法录制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 4、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发表的作品。 5、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出版的录音制品,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可以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版权登记怎么查 版权登记可以通过下列流程进行查询:当事人可以登录当地版权局官方门户网站,根据相关的查询标识进行查询。根据相法律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国家版权局负责域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 三、著作权强制许可情形有哪些 强制许可的主要情况如下: 1、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允许使用外,可以未经许可,将已发表的作品片段或短文作品、音乐作品或单幅艺术作品、摄影作品汇编在教科书中,但报酬应按规定支付; 2、著作权人向报纸、期刊投稿的,作品发表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录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摘录、资料发表,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3、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和已出版的录音制品,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可以支付报酬等。 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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