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形下的借贷关系不具法律效力? |
释义 | 下列情况下的借贷关系不具法律效力:套取金融机构的贷款转贷;使用以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无资质的放贷人以营利为目的向公众提供借款;明知对方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而提供借款;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了公序良俗。 一、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二、借钱赌博法院会支持偿还吗 如果出借人明知借款人借款用于赌博仍然出借,那么借钱赌博法院不会支持偿还。因为人民法院在这种情形下会认定该借款合同为无效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2)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3)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贷款的; (4)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6)违背公序良俗的。 三、法院不支持的借条有哪些啊 一般法院不支持的借条包括:有一方套取金融机构的贷款转贷而订立的借条;使用以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而订立的借条;无资质的放贷人以营利为目的向公众提供借款而订立的借条;以及一方明知对方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而与对方订立的借条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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