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贿赂罪是不是有犯罪对象 |
释义 | 一、贿赂罪是不是有犯罪对象 1、贿赂罪有犯罪对象,贿赂罪的犯罪对象是财物。贿赂罪是指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行为。一般情况下贿赂罪的犯罪对象是“一切有价值的财产”,现行刑法将贿赂罪的内容仅限定为财物。 2、法律依据:《刑法》 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九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二、哪些单位能构成单位行贿罪 1、单位行贿中“单位”范围的界定将单位犯罪的主体规定为“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从字面上看,单位的范围是明确的,但是采用这种以单位的客观存在的形式为标准的列举,而不对单位本身的法律含义进行诠释,必然导致许多或然因素的存在。单位犯罪的“单位”解释为“既包括国有、集体所有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也包括依法设立的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企业和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2、公司、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分支机构、内设职能部门能够成为单位犯罪主体,个体工商户不能成为单位犯罪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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