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材料是否完整、充分、真实,直接关系到司法鉴定机构是否会受理。材料越充分、完整越有利于司法鉴定机构对伤者的伤情做出公正、公平、合理的残疾级别。那么,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以下资料: 1、入院记录。 2、出院记录。 3、出院小结。 4、病历本。 5、疾病诊断证明书。 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光片、CT及诊断报告。 7、交通事故认定书。 8、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 9、伤残鉴定委托书,若对治疗尚未终结或者出院的伤者,因调解需要提供鉴定等级而提前做残疾鉴定的情况,应当在残疾鉴定委托书中予以说明。 一、个人伤残鉴定要带哪些材料 要进行个人伤残鉴定的话,要求当事人带齐的材料主要是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出院小结、病历本、诊断证明书、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这些材料一般需要准备原件。而在材料准备不齐全的情况下,社会保险部门应该及时通知当事人一次性交纳齐全相关材料,争取一次性办理完成。 二、一级伤残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或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残疾鉴定。 伤残鉴定与刑事案件中的伤情鉴定在诸多方面存在显著不同。 一、一级伤残鉴定标准: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意识消失; 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做伤残鉴定所需要的材料如下: 1、入院记录; 2、病历本; 3、疾病诊断证明书; 4、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 5、伤残鉴定委托书。 三、个人伤残鉴定的流程如下: 1、被鉴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鉴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时,还应携带鉴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鉴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鉴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鉴定费用。 7、总而言之,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轻伤一般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一般包括因为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五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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