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三套房购买政策是什么 |
释义 | 北京是我国的首都,所以当地的购房政策也是比较严格的,北京是有限购政策的,并不是有钱就能够购买到房子的。 1、目前想要在北京购买第3套住房不能够通过贷款的方式来购买,想要购买第3套住房,只能够通过全款的方式付清。 2、另外在购买第3套住房的时候,不能够以个人的名义来购买,只能够通过公司的名义购买,而且需要将全款付清。 3、现在一个人的名义购买房子,或者是一个家庭为单位购买房子,最多名下不能够超过两套住房。 北京购房政策 京籍家庭:已婚家庭,名下无房,则可购买两套住房;若单身未婚或离异人士只有购买一套住房的资格。 非京籍家庭:持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已婚家庭,名下无房,则可购买两套住房;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已婚家庭(持有效的军官证或警官证),名下无房,则可购买两套住房。 二套房新政策 “二套房”是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简称,是指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的,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 二套房的要求如下: 一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 二是以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为准,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已高于当地平均住房水平; 三是已利用贷款(包括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再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 《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规定,加大差别化信贷政策执行力度。金融机构在继续支持居民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同时,要严格二套住房购房贷款管理,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严格按照风险定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时间】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区分】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该内容由 尹利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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