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房屋质量问题可以取消交易吗 |
释义 | 能否取消交易要看房屋质量问题的性质: 1、如果房屋质量问题涉及的是与房屋主体结构有关,直接影响到了安全居住,那么按照法律,该房屋是无法进行交易的,如果协商不成,买方可以起诉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取消交易。 2、如果房屋质量问题与房屋主体结构无关,是管道漏水、门窗变形等等,那么除非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特别订立了出现上述情形可以解除合同的条款,否则交易是需要继续进行的。如果买方毁约,那么卖方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保护自身的权益。 一、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 在以下情形下,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 1、开发商在催告后三个月内未交房; 2、出现主体结构质量问题,房屋无法交付; 3、交付后,核验后确实存在主体结构质量问题; 4、房屋的质量问题导致无法正常居住; 5、开发商擅自将房屋抵押或出卖给第三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购房者法定退房的八种情形 购房者法定退房的情形如下: 1、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 2、交付使用后,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3、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4、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开发商仍未及时交房; 5、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