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办理新设合并需提交的资料主要包括如下几种: 1、申请设立登记表,合并双方股东会决议; 2、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合并协议,合并双方各自的审计报告; 4、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5、新设公司的验资报告,新设公司章程,场地使用证明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二)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三)组织章程; (四)资金信用证明、验资证明或者资金担保; (五)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六)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七)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