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无效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
释义 | 离婚无效或者离婚限制的情况包括: 1、起诉离婚理由不充分。 2、没有法定离婚理由亦无证据证实夫妻感情已破裂。 3、夫妻感情虽已破裂,但原告并非坚决要求离婚。也就是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这种情况下,法官一般会判决不准离婚。 4、军人配偶要求离婚,军人不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5、女方在怀孕期内、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除非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 离婚协议无效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 1、行为人不具有行为能力实施的民事行为。 2、意思表示不自由的行为。 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行为。 一、重庆禁止办理离婚登记的条件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4、夫妻感情未破裂;5、对精神病人、植物人等特殊群体的婚姻保护;6、被逼迫或者胁迫离婚。 二、二次判不离的 1、夫妻感情尚未破裂,法院不判离婚。 2、离婚起诉书中的起诉理由不充分。这是法院不判离婚的情况中,最常见的一种。 3、没有法定离婚理由也无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不判离婚。 4、夫妻感情虽已破裂,但原告并非坚决要求离婚,法院不判离婚。 5、女方在怀孕或哺乳期,男方提出离婚的,法院不判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