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基本农田申请改宅基地如下:申请人向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一般包括基本农田改宅基地的申请书、土地利用规划方案、用地用途变更申请书、土地调查报告、土地评估报告、宅基地建设方案等。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和评估,组织公示和听证,经审核和评估合格后,土地管理部门发放批复文件,批准基本农田改宅基地,并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五条 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收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