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执行立案后多久通知被执行人 1、执行立案后7个工作日内通知被执行人。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于被执行人而言,一般在执行立案后,当执行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书,会立即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采取强制措施,这个时间段一般在执行立案后7个工作日内。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应当报告当前以及前一年的财产情况。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 第二百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二、民事申请执行立案程序是什么 1、经过执行申请权登记的申请人在申请强制执行时,人民法院不再进行申请时效的审查; 2、经过执行申请权登记的申请人可在登记的数额内,根据可供执行财产的数额分次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经过执行申请权登记的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应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填写立案审批表; 4、申请恢复执行的,申请人应先到原经办案件的执行庭领取恢复执行申请表,按规定填写后交原案件承办法官确认签字报庭长审批后恢复执行; 5、对于申请人的执行申请,立案庭经审查其已取得执行申请权登记且执行标的明确的,应当及时予以立案,并向申请人送达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 6、立案庭应当在立案后二日内编立案号,并将案卷移送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