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行政处分分为六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1、警告。对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主体提出告诫,使之认识应负的行政责任,以便加以警惕,使其注意并改正错误,不再犯此类错误。2、记过。记载或者登记过错,以示惩处之意。3、记大过。记载或登记较大或较严重的过错,以示严重惩处的意思。4、降级。降低其工资等级。5、撤职。撤销现任职务。6、开除。 _____政务处分的期间为: _1、警告六个月; _2、记过为十二个月; _3、记大过为十八个月; _4、降级,撤职为二十四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_第七条 政务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 _第十二条 公职人员违法行为情节轻微,且具有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以对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免予或者不予政务处分。 公职人员因不明真相被裹挟或者被胁迫参与违法活动,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减轻、免予或者不予政务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