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具体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量刑标准: 1、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5%以上20%以下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情节严重”主要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5亩以上; (2)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亩以上; (3)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20亩以上; (4)非法获利50万元以上; (5)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5%以上20%以下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情节特别严重”主要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10亩以上; (2)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20亩以上; (3)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40亩以上; (4)非法获利100万元以上; (5)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如造成严重后果等。 土地的使用权目前在我们国家虽然是允许买卖的,但是在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过程当中,也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来进行,如果存在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的现象,也需要按照《刑法》第228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一、倒卖土地罪判多少 (一)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的规定,以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定罪处罚: (1)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2)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3)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4)非法获利五十万元以上的; (5)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如曾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等。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特别严重”: (1)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十亩以上的; (2)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二十亩以上的; (3)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四十亩以上的; (4)非法获利一百万元以上的; (5)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如造成严重后果等。 (二)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以上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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