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1、只有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在从事生产、作业活动时才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而不管在其从事生产、作业活动之前从事的是何种工作。 2、本罪是职工在从事本单位生产、作业活动的过程中违反规章制度,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行为,只要行为人属于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在从事本单位的生产、作业活动过程中违反了规章制度,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时,就构成了本罪。 3、本罪的客观构成要件是“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因此,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在客观上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是行为人必须具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二是行为人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只能发生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并与生产、作业有直接关系; 三是行为人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必须造成了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