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了解一次性付款的房产购买流程 |
释义 | 购房流程及注意事项:1.交付定金并签订《楼宇认购书》;2.房款交付及收据换领;3.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4.领取《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付清楼款证明;5.办理商品房交付手续;6.办理《房地产证》;7.领取《房地产证》。一次性付款注意事项:明确解除合同、产权证办理时间、保质期约定、公摊面积明确、合同无空白处。购房者不应因凑不齐房款而延误买房时机。 法律分析 1、交付定金并签订《楼宇认购书》办理地点:销售接待中心 2.、房款交付及收据换领 房款交付:按《楼宇认购书》约定时间交付,详情参阅《缴款指南》。 收据换领:经我司确认到帐后,凭银行出具的交款凭证到销售接待中心换领收据。 3、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所需资料:身份证明、交款收据原件、《楼宇认购书》原件。 注: 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可选择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公证手续。 凡身份证、护照上无中文名的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在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必须提供由我国境内公证机关出具的中文用名的公证文书原件。 4、领取《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付清楼款证明 5、办理商品房交付手续 交付通知书的收取:《商品房交付通知书》将采取邮寄送达或当事人签收。 交付时间及所需资料:请参阅《商品房交付通知书》及《入住指引》。 6、办理《房地产证》 办理地点:销售接待中心 办理时间及所需资料:请参阅与《商品房交付通知书》一并发出的《办理房地产证须知》。 7、领取《房地产证》 办理地点:销售接待中心 办理时间及所需资料:身份证、《办理房地产证回执》原件。 一次性付款注意事项 1.在合同中要明确规定,如果贷款办理不成功,就要无条件解除合同,退回全部定金和已交付的房款; 2.要明确约定产权证办理的具体时间,同时要约定不能如期交付产权证的违约责任; 3.要约定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保质期及出现质量问题的解决方案; 4.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将公摊面积和套内面积明确地写出来,并附一张项目公摊的平面图纸; 5.签订正式合同的时候,要确保合同无空白处。 一次性付款对于不少家庭来说还是比较困难的,但也不要因为凑不齐房款而延误买房的时机,毕竟房价一直在上涨,一味地积攒全款有的时候反而并不是那么合理。 结语 购房过程中,您需注意以下几点:1、按时交付定金并签订《楼宇认购书》;2、房款交付后,凭银行交款凭证到销售接待中心换领收据;3、准备身份证明、交款收据原件和《楼宇认购书》原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4、领取《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并付清楼款;5、办理商品房交付手续,注意收取《商品房交付通知书》;6、办理《房地产证》,请参阅《办理房地产证须知》;7、领取《房地产证》时,携带身份证和《办理房地产证回执》原件。对于一次性付款,合同中需明确规定退款、产权证办理时间、质量问题解决方案、公摊面积等内容。不要因凑不齐房款而错失买房时机,但也需合理考虑房价上涨情况。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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