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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借款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释义
    一、借款合同的定义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除了亲戚、朋友、同事相互之间的借款合同之外,大部分借款合同的贷款人(出借人)是银行或信用合作社。
    二、借贷合同何时生效
    ?
    1、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生效时间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1)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2)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3)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4)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5)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6)如果采用口头形式的,借款合同生效时间为贷款人提供借款之时。从这点来看,自然人之间的口头形式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
    (7)如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自签订借款合同时或者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的生效时间生效。
    2、其他民间借贷合同生效时间
    (1)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借款合同具有以下特点:
    (1)借款合同为诺成合同。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金钱,属于消费借贷合同。传统民法学说认为,消费借贷合同属于要物合同,即合同的成立,不仅要双方达成合意,还必须以标的物的交付作为合同的成立要件。民法学界通说认为,我国的借款合同应理解为诺成合同。即:只要双方当事人就借款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借款合同即告成立。
    (2)借款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借款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互享权利、互负义务。贷款人负有按合同约定拔付款项给借款人的义务,借款人负有按期还本付息的义务。
    (3)借款合同大部分为要式合同。除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外,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借款合同应当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另外,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协议书及修改借款合同的有关书面材料是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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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5 17:3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