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固定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的异同 |
释义 | 固定单价合同和固定总价合同是建设工程合同的两种形式。固定单价合同的价格是固定不变的,不受环境变化和工程量增减的影响;而固定总价合同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时,需要按规定进行增减造价。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且招投标活动应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法律分析 固定单价合同是指合同的价格计算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工程任务和内容明确,业主的要求和条件清楚,合同单价一次包死,固定不变,即不再因为环境的变化和工程量的增减而变化的一类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是指针对当时的图纸、招标文件以及技术资料的固定总价,当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还是要按照规定予以增减造价的。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定义和种类】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七百八十九条【建设工程合同的形式】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七百九十条【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原则】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拓展延伸 固定单价合同与总价合同的优缺点比较 固定单价合同与总价合同是常见的合同形式,它们各自具有一些优点和缺点。固定单价合同的优点在于可以确保合同价格的稳定性,避免了价格波动的风险。此外,固定单价合同也更容易进行成本控制和预算管理。然而,固定单价合同的缺点是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可能会导致一方承担额外的成本。相比之下,总价合同的优点在于灵活性更高,适用于项目范围和需求变化频繁的情况。然而,总价合同的缺点是价格可能会受到供应链和市场波动的影响,增加了成本不确定性。因此,在选择合同形式时,应根据具体项目需求和风险考虑来确定最合适的选择。 结语 固定单价合同与总价合同是常见的合同形式。固定单价合同确保价格稳定,便于成本控制和预算管理,但可能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增加额外成本。总价合同更灵活,适用于需求变化频繁的项目,但价格受供应链和市场波动影响,增加了成本不确定性。在选择合同形式时,应根据项目需求和风险考虑最合适的选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八百零六条 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法第七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二章 招 标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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