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起诉书起诉离婚程序 |
释义 | 起诉离婚程序: 1、准备好起诉状和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立案; 2、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予以立案; 3、原告预交诉讼费用; 4、法院通知开庭时间; 5、开庭审理此案,进行调解; 6、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 一、孕期离婚,需要什么流程 办离婚手续需要的程序要区分诉讼离婚还是协议离婚: (1)、协议离婚的需要下列程序: (2)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 (3)申请受理。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4)冷静期。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5)审查和发证。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领离婚证。 二、诉讼离婚需要下列程序: 1、想离婚的一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提起诉讼的同时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还要提交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 3、法院立案庭审查决定是否立案。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4、立案后原告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5、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6、法院安排开庭审理,并向双方送达传票通知开庭时间。在开庭之前可以先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成功不再开庭审理;调解失败开庭审理。 7、双方参加庭审,进行法庭辩论。 8、法院作出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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