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内容,”即夫妻不论结婚经过多少年,一方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具体可分为以下四类: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