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次离婚上诉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
释义 | 二次离婚上诉需要资料如下: 1、离婚起诉状及副本; 2、结婚证或婚姻关系登记证明; 3、夫妻现有财产清单; 4、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一方有过错的证据; 5、身份证。 经法院立案庭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自由恋爱、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再婚、复婚等的证明材料。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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