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居民身份证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其所持有的居民身份证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居民身份证公证必须由当事人亲自申请,不能代办。居民身份证公证由当事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居民身份证的信息应与户口簿信息一致。 办理身份证公证,申请人应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的 户口簿原件,集体户籍的申请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3、如果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的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综上所述,居民身份证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其所持有的居民身份证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