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去离婚,拿了离婚证没盖钢印,结婚证也没收回去,也没在上面盖无效的章,还有效吗 |
释义 | 这段内容是一个律师的自我介绍,他来自上海理本广治律师事务所,专注于刑事、民事案件方面问题。然而,针对问题所提供的回答,律师表示他们无法提供正确法律建议,并提供了一些可能的解决方案。如果还需要更详细的建议,可以联系或转为一对一咨询。 法律分析 我是上海理本广治律师事务所的潘律师,专注于刑事、民事案件方面问题。 问题回答: 依据您描述的内容我们还无法给您正确法律建议。具体分析如下: 民政局发放的是有效的 针对以上回复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联系或转为一对一咨询,建议来所咨询,会给您更详尽的解决建议!!! 拓展延伸 离婚后结婚是否有效? 离婚后结婚是否有效?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由此可知,离婚后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离婚申请就无法继续进行。因此,离婚后结婚是有效的。但是,如果三十日内有一方不愿意离婚,离婚申请将无法撤回,此时离婚后结婚就是无效的。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申请离婚或者撤回离婚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因此,如果三十日内未申请离婚或者撤回离婚申请,离婚后结婚就是有效的。 结语 我是上海理本广治律师事务所的潘律师,专注于刑事、民事案件方面问题。针对民政局发放的有效文件,我们无法给出具体法律建议。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联系或转为一对一咨询,建议来所咨询,会给您更详尽的解决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八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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