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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者违约该怎样约定
释义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和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除了这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之所以要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情形,主要基于以下考虑:一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经济社会地位不平等,在劳动力市场谈判能力不对称个别劳动关系具有从属性特征,用人单位往往利用劳动者急于获得工作岗位的心理,在合同中加入不平等的条款,劳动者迫于生计不得已接受。二是实务中极少存在劳动合同同等约定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即解雇的违约金责任,用人单位打破劳动者职业稳定性期待提前解雇,往往没有同等的违约金支付约定,劳动者所失甚多所得甚少,显失公平。三是劳动者具有劳动自由,任何公共机构、私人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强迫劳动者劳动,这就是现代劳动法上的劳动者劳动自由原则。四是劳动者依法享有择业自主权,择业自主权是劳动者的生存权,是公民的基本人权之一,在权利位阶和效力上高于用人单位的相对应的权利。综上,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相对应的特别对价支持,仅因为劳动合同约定,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就必须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用人单位违约金而不受限制的做法,没有法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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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3:4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