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智力四级残疾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智力四级残疾是需要指定监护人的精神类和智力类残疾人,没有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需要监护人。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其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余民事活动由其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其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智力四级属于智力残疾,是严重的智力障碍。 四级智力残疾表现为IQ值在50~70或55~75之间。其适应行为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具有相当的实用技能,如能自理生活,能承担一般的家务劳动或工作,但缺乏技巧和创造性;一般在指导下能适应社会;经过特别教育,可以获得一定的阅读和计算能力;对周围环境有较好的辨别能力,能比较恰当地与人交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