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买卖中卖方反悔情况有哪些 |
释义 | 二手房买卖已成为房产市场上的火爆交易,但是交易过程中常会出现买卖双方反悔的情况,下面将主要列举卖方反悔的情况: 情况一:卖方以出售房屋时未与其他共有人协商一致为由,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情况二:卖方以房屋没有取得权属证书为由,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情况三:因房价上涨,卖方反悔毁约; 情况四:公司没有及时向卖方转缴定金或者由中介公司暂保管定金约定不明,导致卖方要求确定合同无效。 一、房价上涨卖方反悔的情况有哪些 房价上涨卖方反悔的情况有: 1、如果卖方将房屋卖给第三人,但未办理转让手续,根据法律规定,原买方有权优先转让所有权,可以向法院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 2、卖方要求提高房价,办理转让。在这种情况下,买方应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查封购买的房屋并进行财产保全,并要求法院判定卖方继续履行合同; 3、卖方出售房屋后悔并要求合同无效。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买方知道房屋中还有其他共有人,未经共有人同意购买房屋,则可以在共有人要求无效时获得支持。 二、房产过户纠纷该怎么处理 房产过户纠纷处理的方式是: 1、因逾期办理过户手续引起的纠纷。一定要尽早起诉。同时,为避免卖方另将房屋转卖他人或再行抵押,最好将房屋进行保全。如果买方志在违约金的赔付,须将已支付给卖方的房款取回再行起诉,以防卖方因败诉而拖欠所支付的房款及违约金。 2、因中介方行为引起的纠纷。如卖方或买方在与中介公司签订居间协议后,跳开所委托的中介公司进行交易或签订买卖合同后毁约,造成中介公司中介费的损失,中介公司可以根据居间协议上的约定追究其责任。如中介公司在进行居间和代理时,因不规范、不尽责对买卖双方或任何一方造成损失的,也可依据居间协议上的约定追究其责任。 3、因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或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引起的纠纷。要求解除合同或确认合同无效,一般是在另一方有重大违约行为的情况下发生的,这类案件一般还会伴随着赔偿损失的请求。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会根据双方过错程度的不同来判定各方承担的责任。 4、因房屋质量引起的纠纷。根据规定,如果卖方故意隐瞒房屋质量瑕疵,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卖方已就房屋质量的问题明确告知买方的,不承担责任。如果房屋的隐蔽瑕疵非卖方在装璜、使用过程中所产生,而系房屋本身所固有的,同时没有证据证明卖方对此是知晓的,则卖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因户口迁移引起的纠纷。房屋交付后,买方才发现房内有卖方的户口或他人的户口,即使合同中约定卖方应当保证户口迁走,但这类纠纷诉至法院还是不会被受理。所以,此类纠纷暂时不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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