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取保候审期间,职业培训的请假或调整时间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被取保候审人员不得离开指定居所或者指定范围,必须遵守公安机关的管理和监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参加工作前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劳动保护、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以及其他事项。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被取保候审人员需要遵守公安机关的管理和监视,不能随意离开指定居所或范围。因此,如果职业培训的地点离居住地较远,被取保候审的人员需要在公安机关的许可下进行参加职业培训的安排。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因公安机关的原因无法参加培训,则可以向用人单位请假或调整时间。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参加工作前告知劳动者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事项,因此用人单位也应当在被取保候审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前告知相关事项并协商解决。但如果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履行劳动合同,则不承担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