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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典规定免除债务情形有哪些?
释义
    免除债务,只有债权人才可以做,只有债权人同意,才能免除债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债权人免除债务人债务的条件有哪些?
    债权人免除债务的条件:
    1、免除须以意思表示为之。
    2、免除须向债务人为之。
    3、债权人抛弃债权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
    4、债权人须有处分能力。
    何谓债务的免除免除有哪些要求
    债务的免除是指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
    债务免除的条件具体如下:
    1、免除要有意思表示免除在性质上一般认为属单方法律行为。
    2、免除意思要向债务人表示向第三人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发生免除的法律效力,债的关系并不消灭。
    3、债权人抛弃债权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免除为单方法律行为,自向债务人或其代理人表示后,即产生了债务消灭的法律效力。因此,一旦债权人作出了免除的意思表示,即不得撤回。
    4、债权人须有处分能力免除为债权人处分债权的行为,因而需要免除人具有处分该项权利的能力,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得为免除行为;无权处分时,也不发生免除效力。
    担保人可以免除责任有哪些情形
    债务担保人责任可以免除的情形,如下:
    1、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3、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4、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民法典规定合同债权债务转移的要件有哪些?
    一、债权转让的构成要件:
    (1)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
    (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
    (4)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和手续;
    (5)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6)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
    二、债务转让的构成要件:
    第一是有效的债务,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
    第二是被转移的债务具有可转移性。
    第三是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
    第四是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同意。
    民法典规定债务抵销的条件有哪些
    债务抵销的条件有以下这些:
    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2、双方债务均已到期,抵销具有相互清偿的功能,因而当事人双方所负的债务均须到清偿期。
    3、债务的标的物种类相同。
    【相关延伸】
    问:行使法定抵销权会被认为破产前6个月的个别清偿吗?
    答: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到破产程序终结前的期间内行使,不会被认定为个别清偿。《破产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对破产企业负有债务的,可以在破产清算前抵销。”根据这一规定,债权人在破产宣告前对破产人负有债务的,无论是否已到清偿期限,无论债务标的、给付种类是否相同,均可在破产清算前相互抵销,这就是破产抵销权。
    
     该内容由 许乃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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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0: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