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中的婚前财产分割有效吗? |
释义 | 婚前签署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可能有效,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否有效取决于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等无效情形。离婚后未满一年可以反悔并要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但超过一年则不能反悔。双方协议离婚后可以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但需证明存在欺诈和胁迫行为。如一方隐藏、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对其可少分或不分。在离婚时,可按婚前签署的财产分割协议处置共同财产,只要合法且不违反公共道德。 法律分析 一、婚前写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有效吗? 1、婚前写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可能有效、也可能无效。 男女双方离婚协议之中的财产分割条款,或因离婚而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只要在订立该协议的时候,不存在欺诈胁迫等符合无效,可撤销或可变更的情形的,该协议即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 因此,衡量财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不是看其是否公证,而是看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等符合无效或可撤销可变更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 2、男女双方离婚协议之中的财产分割条款或因离婚而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因履行该协议而产生的纠纷,人民法院应依法受理。 二、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协议可以反悔吗? 1、在离婚后未满一年的,因反悔原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法院受理有法律依据。离婚后超过一年的,不能再就财产分割协议进行反悔。 2、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协议反悔,关键在于如何认定双方在离婚时达成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协议是否存在欺诈和胁迫行为。 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失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胁迫行为。因此,当事人可根据上述理由分析在分割财产时是否存在有欺诈和胁迫行为。 3、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4、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结婚之前,男女双方就可以协商拟定财产分割协议,并约定该协议在离婚时生效。由于法律并没有禁止此种行为,故此只要财产分割协议内容合法、且也并未违背公诉良俗,那么在离婚时可以按照婚前签署的财产分割协议处置共同财产。 结语 根据婚前签署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以及离婚后是否可以反悔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协议在订立时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无效情形,并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那么该协议是合法有效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离婚后未满一年的,可以根据法律依据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协议,但超过一年则不能再反悔。在分割财产时,如果发现存在欺诈、胁迫等行为,可以请求撤销协议。如果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共同财产,或伪造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对方财产,离婚后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共同财产。总之,婚前签署的财产分割协议在离婚时可以依法执行,但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和相关证据来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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