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债务人申请破产时,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1)书面破产申请; (2)企业主体资格证书; (3)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名单; (4)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计划; (5)企业损失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6)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清单,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 (7)金融机构开户的详细信息,包括开户审批材料、账户、资金等; (8)企业债权清单,列出企业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金额、发生时间和催收偿还; (9)企业债务清单,列出企业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金额和发生时间; (10)企业所涉及的担保; (11)企业已经发生的诉讼; (12)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八条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