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未满两年能分割财产吗 |
释义 | 夫妻离婚已超过两年女方能分割原共同财产。但只有在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情形的,另一方才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行为之时起三年之内申请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一、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起诉吗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起诉。 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2、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如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不分或者少分的财产范围主要指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或伪造共同债务的范围内的夫妻共同财产,并非针对全部夫妻共同财产。 三、离婚前房产是否可以转移给子女? 离婚前财产转移给子女无效。 若一方在离婚前想通过将财产转移给子女的方式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该财产转移行为无效。另一方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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