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婚生子女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吗 |
释义 | 非婚生子女是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非婚生子女,是指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育的子女,由此可见,未婚生育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所以是要交社会抚养费的。 一、现在可以办独生子女证吗? 现在不能办独生子女证。独生子女证制度是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国家对承诺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书面认可文件。目前国家已经推行两孩政策,独生子女证制度就已经取消。但是原来已经办理的可以继续享受相关优惠,没有办理的就按照新人新办法处理。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二、无结婚证怎么领准生证 1、缴纳社会抚养费; 2、准备好已由女方的街道计生委盖章的《生育服务证》、《初婚初育证明》以及身份证等相关材料; 3、当事人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到城市计划生育部门办理准生证; 4、准生证审批机构通过后,即可发放准生证。 5、未办理结婚证非婚生婴儿,当事人无法提供父亲与婴儿的亲子(dna)鉴定书的。经婴儿母亲签字同意,填写单亲声明,可按照单亲办理,否则不予办理。单亲婴儿只能随母方姓氏。 6、单亲《出生医学证明》只填写父或母一方信息。如需开据双亲出生医学证明需提供DNA亲子鉴定书。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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