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遗产继承过户的费用如下: 1、手续费1元/平方米。 2、登记费住宅80元/套。 3、房屋全部权证书一本免费,每增加一本收10元。 4、印花税5元/本。 5、公证费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不低于200 元。 6、印花税房屋评估价0.05%。 7、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办理遗嘱继承房产过户所需要的材料如下: 1、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死亡证明, 3、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4、放弃继承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在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的见证下,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5、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材料; 6、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 7、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