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处理已支付定金但不想购买的情况? |
释义 | 定金的退还与双倍返还是根据当事人的履约情况而定的,不退定金不属于诈骗。根据《民法典》规定,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不符合约定,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不符合约定,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分析 如果交了定金不想买了,可以考虑以下两种方式: 1. 要求退回定金:根据“定金”的定义,交纳的定金是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是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没有履行债务,则没有权利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 2. 返还双倍定金:如果接受定金的一方没有履行债务,则需要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这种方式可以有效地保护债权人的权益,但也需要在双方事先约定好。 在债务人履行债务后,根据协议,定金可以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二、请问交了定金不退是诈骗吗 不退定金不能算是诈骗。如果是因为给付一方违约导致定金不退是合法的,收受定金一方有权不退还;如果是因为收受定金一方违约,其不退定金的属于违约行为,一般不认定为诈骗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结语 不退定金并不等同于诈骗,但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没有履行债务,则没有权利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而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没有履行债务,其不退定金的属于违约行为,一般不认定为诈骗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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