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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有期徒刑 附加驱逐出境
释义
    有期徒刑附加驱逐出境的执行方式如下:首先必须接受刑事部分处罚,处罚结束后,在进行民事部分,并驱逐出境。如果该外国人被判处主刑(死刑除外)同时附加驱逐出境,应该是执行完主刑后,驱逐出境。
    那么外国人驱逐出境谁决定呢?
    驱逐出境是行政处罚,但在刑事处罚也有,主要根据外国人是否有犯罪来决定属于哪种处罚。外国人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出境入境管理,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承办的公安机关可以层报公安部处以驱逐出境。公安部作出的驱逐出境决定为最终决定,由承办机关宣布并执行。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二条
    对外国人处以罚款或者行政拘留并处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的,应当于罚款或者行政拘留执行完毕后执行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五条
    驱逐出境
    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该内容由 舒春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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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2:4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