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广州为2100元/月,深圳为22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为20.3元;二类地区172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为16.4元;三类地区155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为15.3元;四类地区141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为14元。 法律依据: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18]187号) 一、广州、深圳 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0.3元。 广州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100元。 深圳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 二、珠海、佛山、东莞、中山 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4元。 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20元。 三、汕头、惠州、江门、肇庆 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5.3元。 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50元。 四、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 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元。 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41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