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于被判处死刑的案件,需要由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复核。 判处死刑的判决书由执行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在复核时,必须对案件的事实、证据、适用法律等进行全面审查,确保判决合法、正当。如果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原判决存在错误,可以发回重审或者改判其他刑罚。在复核期间,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有权申请复核或者提出上诉。需要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复核裁定是终审裁定,不受上诉和抗诉。 死刑复核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1、提交申请: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可以向死刑判决的二审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死刑复核申请; 2、受理申请:法院收到申请后应当在7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将决定书送达申请人; 3、审查案卷:法院应当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向原审判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调取相关材料; 4、开庭审理:最高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开庭审理,听取申请人的陈述和辩论意见,并进行质证; 5、作出裁定: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审理情况和法律规定,对案件作出裁定,裁定死刑判决是否可以执行或者改判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其他刑罚。 综上所述,死刑复核程序是死刑判决后的最后一道救济程序,对于死刑判决的执行和正义的维护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 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