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夫妻之间过户房子要钱,需要交纳配图费、登记费、权证印花税。夫妻之间过户房子需要夫妻双方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到房管局办事大厅办理增加共有人业务,同时交纳房屋登记费和相关税费。 法律客观: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