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害公共安全罪存在的处罚原则是什么 |
释义 | 危害公共安全罪存在的处罚原则如下: 1.罪行法定原则。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2.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3.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一、刑法数额巨大指的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数额巨大指的是一般是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但是除了这个硬性指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还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1、罪行法定原则的内涵。罪刑法定注意的思想基础主要是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或者说是民主与自由;民主主义要求,什么是犯罪,对犯罪如何处罚,必须由人民群众决定,具体表现为由人民群众选举的立法机关来决定。 2、平等适用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即平等适用原则,是指刑法规范在根据其内容应当得到适用的所有场合,都予以严格适用; 3、罪责相适应原则。罪责相适应的基本含义是,刑罚的轻重与犯罪的轻重相适应。罪行相适应的具体要求是,刑罚既要与犯罪性质相适应,又要与犯罪情节相适应,还要与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相适应。 二、怎么界定自首和立功 自首和立功属于我国刑法量刑制度中的一种。一般来说,自首和立功常常令人混淆。根据我国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现的,可分为一般立功和重大立功两种不同的情形。关于自首的认定,必须同时具备两项基本要件。一是必须自动投案;二是必须如实地供述自己的罪行。我国刑法规定了几大非常重要的原则,包括罪刑法定原则,刑法适用平等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而对自首和立功的认定相关规定,恰恰就是贯彻我国罪刑法定原则,刑法适用平等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体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114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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