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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遗嘱执行人一般是谁
释义
    遗嘱执行人一般是继承人。
    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执行遗嘱;如果遗嘱人没有指定执行人,则全体继承人以平等的地位参加遗嘱的执行。
    遗嘱执行人的范围包括:
    1、被继承人立遗嘱时指定的遗嘱执行人;
    2、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由继承人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
    3、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
    遗嘱执行人的责任有:
    1、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2、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3、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4、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5、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6、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综上所述,遗嘱执行人一般是指,按照遗嘱的内容来执行遗嘱,分割遗产的人。依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被继承人指定的人、全体继承人或者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都可以作为遗嘱执行人。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要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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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14:2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