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行政处分与行政处罚具有以下区别:
 1、行政处分针对行政机关内部工作人,行政处罚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
 2、行政处分一般由与被处分人有从属关系的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由特定的和法定组织作出;
 3、行政处分针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及失职行为;行政处罚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六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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