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分公司是否可以作为被告分为以下情况: 1、如果分公司有很强的偿付能力,应该只以分公司为被告; 2、如果分支机构存在,但其偿付能力较差或没有偿付能力,原告可以分支机构和总部为共同被告或只有总部为被告; 3、分公司关闭或者撤销的,以总公司为被告。 原告起诉时,分公司关闭或者撤销的,其民事责任承担能力消亡,不能享有诉讼主体资格,其权利义务由总公司直接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