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申请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前往市、区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填报省卡申请表单,正常制卡周期为35天。领卡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申请网点进行领取。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携带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如单位统一办理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办理人员名单(加盖公章)以及办理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单位领卡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以及办理人员名单(加盖公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生成和管理全国通读通写文件的控制密钥、及其他需要在全国范围内使用的密钥,并按照统一规则逐级分散给省、地市两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形成子密钥。 省、地市两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生成和管理仅限本地区使用的密钥,以及本地区自行扩充文件的读写密钥;负责管理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逐级分散给其的子密钥。 第二十二条 用于社会保障卡密钥管理和安全应用的加密机须具有国家密码管理部门颁发的商用密码产品型号证书,并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规范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