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律师撤回辩护,对于已提出的申请可能会产生影响,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 被告人有辩护权,可以自己辩护,也可以委托辩护人。 第二百七十五条 被告人的辩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法院许可可以撤换: (一)利害关系明显; (二)因故不能履行辩护职责; (三)违反《律师法》、《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 (四)其他情形。 第二百八十四条 辩护人撤回辩护的,应当在向被告人告知和向法院提出撤回辩护的同时,向法院递交书面辩护意见和证据材料,并将被告人委托书送还被告人。 第二百九十六条 被害人、民事诉讼代理人或者检察机关对辩护人撤回辩护有异议的,可以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书面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