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官司怎么打以及需要注意的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官司怎么打以及需要注意的问题是: 1、向法庭提供结婚证、身份证,婚前婚姻基础状况和婚后感情的证据。 2、提供家庭财产状况的证据材料。 3、提供子女状况的证明材料。 4、提供其他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 5、在打离婚官司时必须及时主张权利并提出证据,并坚持自己的诉讼主张。 6.对方提交的认为有异议的证据,及时反驳,以期用法律手段切实保护自身的民事权益。 7.法庭提供结婚证、身份证,婚前婚姻基础状况和婚后感情的证据,以及离婚原因等证据。 8.供家庭财产状况的证据材料,防止合法权利得不到保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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