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2.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的薪资。3.薪资和加班薪资(如有拖欠)应一并发放。单位在产上假之前辞退怀孕职工,应支付产假薪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章:用人单位违反规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该法第八十七条规章支付赔偿金,即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薪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薪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薪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薪资。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章》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薪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