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丧葬费可以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追偿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三条、《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九条等法律规定,工伤丧葬费应由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保险基金负责支付,个人或其他单位不具备追偿权利。 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家规定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并由此基金支付本法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三条:“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和工伤保险基金管理费用。” 3.《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未按期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当加收滞纳金,用于补充社会保险基金。” 综上所述,工伤丧葬费由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保险基金负责支付,没有其他单位或个人追偿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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