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同居财产的分割: 1、同居期间双方对共有财产做了分割约定的,从其约定; 2、同居期间对共有财产未做分割约定的,解除同居关系时由双方协议分割; 3、双方不能通过协议对同居财产的分割达成一致意见的,将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一般是将财产进行变卖、拍卖后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